防护服“安全”市场缺口可观
防护服“安全”市场缺口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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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服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使用的防护装备,是在生产条件无法消除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情况下,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所设置的最后一道防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由于缺乏劳动防护或劳动防护不合格造成的各类伤亡事故占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总数的15%左右。
为避免此类伤害,安全生产法对劳动防护服用品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首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二要求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服。
我们国家现在主要对生产防护服明确指出了指标要求,根据要求对防护服的检测设备主要有:
1、防静电服:
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ZF-618拉力试验机
2、防阻燃服:
ZF-621垂直法阻燃性能测试仪、ZF-618拉力试验机
3、防酸碱服:
ZF-631防护服抗酸碱测试系统、ZF-618拉力试验机
据统计,我国从业人数近7.7亿。可以想象,如此庞大的就业大军每年所需要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多少,劳动防护服装是多少——数字相当客观。防静电、阻燃、酸碱类防化等特种劳动防护服每年大概需要2000多万套,按照目前获得安全标志服装企业生产能力计算,远远满足不了国内需求。
2004年国家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由原来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转变为对产品的市场准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还明确了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22种劳动防护用品,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现在大部分使用企业能够按照规定采购,“安全标志”亦得到了多数企业的认可和响应,有效阻止了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进入使用领域。相应的,使用企业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上有了很大改观,75%的国有企业较为规范。但是,中小企业、个体私有企业则有差距,尤其建筑、建材、小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给工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到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