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热收缩模制型材试验方法介绍
中、低压热收缩模制型材试验方法介绍
模制型材材料试样应从(2±0.15)mm厚的片材上取样。除非其他规定,片材由与热收缩模制型材相同的制造工艺而得的相同的热收缩材料制备而得。试片的尺寸大小应足以获得相关试验中所有试样。
除非另有规定, 所有试验应根据IEC 60212在标准环境境条件中进行,例如温度在15℃到35℃的温度之间以及环境相对湿度。
有争议的情况下, 试验应在23℃±2K的温度以及(50±5)%的相对湿度下进行。
在某个试验程序中规定要加热到高温时, 试样应在符合IEC 6
当规定试验在低温下进行时, IEC 62677-3的各篇规范会要求在某一温度t℃或更低温度下进行,这里t为要求的温度。在这种情况下, 操作者应在规定的温度或更低的适当的温度下进行试验。如果在规定的温度下,试样破坏,不符合要求,则应在规定的温度下重复试验,温度偏差控制在ICE60212中规定的±3K内。如果此次试样通过试验,则认为负荷要求。
测量供货状态下的或按IEC 62677-3规定自由收缩的模制型材。按IEC 62677-3规定的时间和温度在烘箱中进行自由收缩。从烘箱中取出型材后自然冷却到第3条规定的环境温度。测量方法可用机械法或光学法。壁厚测量精度为±0.05mm, 内径测量精度为±0.25mm。有争议的情况下应采用光学法。
试样应悬挂在烘箱中, 在IEC 62677-3规定的温度下放置4h±10min。
试样从烘箱中取出后冷却到室温。试样肉眼观察无滴落、裂纹和流动现象。除此之外, 当IEC 62677-3中有规定时, 应检测试样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试样的数量取决于采用的评价方法。在选择的评价方法为17.3中的a)或b)的情况下, 试样的选择应符合第9条或第11条。在选择的评价方法为17.3中的c)或d)的情况下,可选用大约50mm×25mm的试样三块。
将所用规定方法的测量值或观察值作为试验结果试验结果可能与某一个固定的要求值相关或是与某一个对照值降低的百分比有关。
如果采用定性分析或作为附加要求, 应记录试样刚从液体中取出时是否损坏, 如膨胀、发粘、破碎、裂开或起泡等。
最后记录所有目测结果, 报告所有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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