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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燃烧热值标准规定试样(一)

文/ 发布于2013-07-02  浏览次数: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标准规定试样(一)

青岛众邦仪器有限公司

文章来自青岛众邦仪器有限公司技术部,官方网站www.zhongbang17.com,技术咨询电话:0532-84811635

一、描述

       应对制品的每个组分进行评价,包括次要组分。如果非匀质制品不能分层,则需单独提供制品的各组分。如果制品可以分层,那么分层时,制品的每个组分应与其他组分完全剥离,互相不能粘附有其他成分。

二、制样

1、描述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块作为试样。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成分,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

2、松散填充材料

      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

3、含水产品

     将制品干燥后,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

三、表观密度测量

     如果有要求,应在最小面积为250mm×250mm的试样上对制品的每个组分进行面密度测试,精度为±0.5%。如为含水制品,则需对干燥后的制品质量进行测试。

四、研磨

    将样品逐次研磨得到粉末状的试样。在研磨的时候不能有热分解发生。样品要采用交错研磨的方式进行研磨。如果样品不能研磨,则可采用其他方式将样品制成小颗粒或片材。

五、试样类型

    通过研磨得到细粉末样品(见四项),应以坩埚法制备试样。如果通过研磨不能得到细粉末样品,或以坩埚试验时试件不能完全燃烧,则应采用“香烟”法制备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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